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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20岁女子因微信露富被劫财劫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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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小编Lynn | 发布于:2016-3-3 10:06|原作者: 崖滴梅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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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财不露眼,梅县区一20多岁女子谢某就因为自己跟朋友在聊天时提及自己一个月的收入,被他人盯上而惹火烧身,不仅破财还惨遭强奸。

      2016年2月18日傍晚,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宝华派出所来了一位20多岁神情憔悴的女事主。女事主谢某对民警称,当天凌晨3点多,她在梅县区锭子桥某酒店斜对面土路上被两个男人推上面包车后,被对方蒙住眼睛及绑住双手载至到荒郊野外(具体地址不清楚),被对方逼着说出银行卡密码,之后被取走卡里存款17万元,并被看守她的男子强奸。

    雷霆出击抓获嫌疑人
    根据受害人提供的情况,民警连夜展开调查走访,通过调阅相关监控视频发现,狡猾的嫌疑人所用面包车车牌被布遮住,摩托车也是无牌的摩托车,嫌疑人得手后屏蔽了其微信,一时无法取得嫌疑人微信的相关信息。民警迎难而上,第一时间到银行调取相关取款信息,发现嫌疑人案发当天5时许在银行的柜员机取款2万元现金并转账5万元至徐某的银行账户,10时许又在银行柜台持受害人及徐某的身份证取款10万元现金。

    通过多方排查,在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19日10时许,民警在梅县区华侨城一酒店内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并从其身上缴获赃款3万余元,一条用赃款购买的价值1万余元的铂金项链及银行卡。经过进一步侦查扩线,12时许,民警又在梅县区华侨城另一间酒店内抓获另一名犯罪嫌疑郭某骛,从其身上缴获赃款5万余元,并循线缴获作案面包车一辆,摩托车两辆。案件成功告破,距受害人报警不到20小时,除被嫌疑人挥霍的1万余元外,其他赃款均悉数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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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为郎情妾意,实则狼在惦记
    原来,现年23岁的谢某在事发前与其中一名嫌疑人曾在梅城的宾馆内有过两次关系。事后,该青年均出手阔绰,并与谢某相互留下了微信号,成为微信好友。2月17日晚,她的这名“老朋友”通过微信联系上她,两人约定在凌晨2时30分在梅城江南南鸿都肯德基路口见面,一起到宾馆内“叙旧”。谢某以为又是一次赚钱的机会,没想到等待着她的却是噩梦的开始。

    犯罪嫌疑人徐某(男,23岁,蕉岭县人)、郭某骛(男,37岁,梅县区人)两名犯罪嫌疑人均曾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两人臭味相投成为朋友。近期,徐某手头拮据,而郭某骛因为赌博输钱也捉襟见肘。两人一起商量如何赚快钱时,徐某想起之前认识的一个微信名叫“冰”的女孩收入很高。“我看她和朋友的微信聊天时说过一个月收入四万多元,她肯定有钱”,两人决定抢劫该女子。

    17日晚上,徐某通过微信和“冰”约定在18日凌晨2时30分在梅城江南见面。18日3时左右,徐驾驶摩托车接到“冰”后,将其载到梅县区程江镇锭子桥某酒店对面的一块空地,“不准动,如果动我就打你”两人合力将谢某推上面包车,捆住手脚、封住嘴巴、套上头套后,将其载至梅县区南口镇的一偏僻山路。通过威胁恐吓的方式逼受害人讲出了其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密码。之后,徐某便骑摩托车到梅城一柜员机上取得2万元现金,又往自己的银行卡转账5万元。回到现场后,两人商定等银行营业时间到了后再去柜台取款。10时许,徐某到银行取款时,郭某骛见色起意,在车内对受害人实施强奸。俗话说财不露眼,梅县区一20多岁女子谢某就因为自己跟朋友在聊天时提及自己一个月的收入,被他人盯上而惹火烧身,不仅破财还惨遭强奸。

    2016年2月18日傍晚,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宝华派出所来了一位20多岁神情憔悴的女事主。女事主谢某对民警称,当天凌晨3点多,她在梅县区锭子桥某酒店斜对面土路上被两个男人推上面包车后,被对方蒙住眼睛及绑住双手载至到荒郊野外(具体地址不清楚),被对方逼着说出银行卡密码,之后被取走卡里存款17万元,并被看守她的男子强奸。

    雷霆出击抓获嫌疑人
    根据受害人提供的情况,民警连夜展开调查走访,通过调阅相关监控视频发现,狡猾的嫌疑人所用面包车车牌被布遮住,摩托车也是无牌的摩托车,嫌疑人得手后屏蔽了其微信,一时无法取得嫌疑人微信的相关信息。民警迎难而上,第一时间到银行调取相关取款信息,发现嫌疑人案发当天5时许在银行的柜员机取款2万元现金并转账5万元至徐某的银行账户,10时许又在银行柜台持受害人及徐某的身份证取款10万元现金。

    通过多方排查,在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19日10时许,民警在梅县区华侨城一酒店内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并从其身上缴获赃款3万余元,一条用赃款购买的价值1万余元的铂金项链及银行卡。经过进一步侦查扩线,12时许,民警又在梅县区华侨城另一间酒店内抓获另一名犯罪嫌疑郭某骛,从其身上缴获赃款5万余元,并循线缴获作案面包车一辆,摩托车两辆。案件成功告破,距受害人报警不到20小时,除被嫌疑人挥霍的1万余元外,其他赃款均悉数追回。

    以为郎情妾意,实则狼在惦记
    原来,现年23岁的谢某在事发前与其中一名嫌疑人曾在梅城的宾馆内有过两次关系。事后,该青年均出手阔绰,并与谢某相互留下了微信号,成为微信好友。2月17日晚,她的这名“老朋友”通过微信联系上她,两人约定在凌晨2时30分在梅城江南南鸿都肯德基路口见面,一起到宾馆内“叙旧”。谢某以为又是一次赚钱的机会,没想到等待着她的却是噩梦的开始。

    犯罪嫌疑人徐某(男,23岁,蕉岭县人)、郭某骛(男,37岁,梅县区人)两名犯罪嫌疑人均曾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两人臭味相投成为朋友。近期,徐某手头拮据,而郭某骛因为赌博输钱也捉襟见肘。两人一起商量如何赚快钱时,徐某想起之前认识的一个微信名叫“冰”的女孩收入很高。“我看她和朋友的微信聊天时说过一个月收入四万多元,她肯定有钱”,两人决定抢劫该女子。

    17日晚上,徐某通过微信和“冰”约定在18日凌晨2时30分在梅城江南见面。18日3时左右,徐驾驶摩托车接到“冰”后,将其载到梅县区程江镇锭子桥某酒店对面的一块空地,“不准动,如果动我就打你”两人合力将谢某推上面包车,捆住手脚、封住嘴巴、套上头套后,将其载至梅县区南口镇的一偏僻山路。通过威胁恐吓的方式逼受害人讲出了其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密码。之后,徐某便骑摩托车到梅城一柜员机上取得2万元现金,又往自己的银行卡转账5万元。回到现场后,两人商定等银行营业时间到了后再去柜台取款。10时许,徐某到银行取款时,郭某骛见色起意,在车内对受害人实施强奸。

来源:梅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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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janejanejane 2016-3-3 10:49 沙发
恩,看看钱包,照照镜子,没财没色,我就放心了
引用
统彤 2016-3-3 12:51 板凳
  深刻的现实事例教训,大家得注意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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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谁~ 2016-3-3 12:57 地板
往自己咔里转钱,这不是死得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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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m 2016-3-3 15:36 1#
本身就是鸡婆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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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塘排 2016-3-3 19:06 2#
“……曾在梅城的宾馆内有过两次关系。事后,该青年均出手阔绰……”。
根据文中的意思,前两次都是xing交易,只是第三次交易不成功。
引用
leto87 2016-3-4 08:43 3#
一个月收入四万多元,什么工作啊?令人乍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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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年的红酒 2016-3-4 17:28 4#
leto87 发表于 2016-3-4 08:43
一个月收入四万多元,什么工作啊?令人乍舌。

无本万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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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中小筑 2016-3-4 19:31 5#
看描述之间就存在交易现象,这次说强奸太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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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两 2016-3-5 19:02 6#
雨中小筑 发表于 2016-3-4 19:31
看描述之间就存在交易现象,这次说强奸太牵强。。。。

这次没给钱。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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