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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管理员CC | 发布于:2015-8-3 10:31|原作者: 好心情123.
为了维护广大购房户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市住建局提醒广大购房户,购买新房时注意查询项目的“五证两书”。 “五证两书”即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等。按照政策规定,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项目开发时,必须取得“五证两书”方可销售。未取得“五证两书”进行商品房销售的属违法销售行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买受人收取任何商品房预订款性质费用。 据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住建局已对全市房地产企业加大了监管和指导提醒力度。每有新楼盘推出,都会到楼盘营销中心张贴购房《告知书》,要求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销售。市民购房时,除可当场向开发商要求查验“五证两书”外,还可以登录兴宁市政府政务信息网和兴宁住建局网站,查询商品房项目办理预售许可的相关信息。 市住建局已升级商品房预(销)售管理系统,并入梅州市共享共用的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系统、商品房预销售网签管理系统等房地产业务信息综合平台。市民可通过登录梅州市住建局网站的“商品房公众信息查询”平台,对我市辖区内的商品房建设项目,办理预销售、备案、抵押、按揭等手续情况及房源状态、网签合同等内容进行查询。 (城乡一线) 转载请注明“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