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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管理员CC | 发布于:2015-6-28 15:40|原作者: 好心情123.
6月26日,省督导评估验收专家组对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经过为期两天的评估检查,督导评估组一致认定:我市达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市(县)”要求,通过省级评估验收。 省督导评估验收专家组分成2个小组,在副市长彭志洪、教育局负责人等的陪同下,深入被抽查的9所学校,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验、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从“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和公众对本县(市)义务教育发展均衡的满意度”四个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估。督导组还与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代表分组座谈,了解学校和社会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价和意见。 据了解,我市以“提高质量、促进公平、打造高位均衡教育、争创教育强市”为目标,全面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至2014年底,实现了“两个全覆盖”,即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现了标准化学校全覆盖;20个镇街全部通过省教育创强督导验收,实现了教育创强全覆盖。 省督导评估验收组充分肯定了我市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中取得的成绩, 认为我市强化政府责任,积极推进均衡发展,大力改善办学条件, 均衡师资配置,提升队伍整体水平,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专家组一致认定,我市达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市(县)”要求,通过省级评估验收。(市电视台) 转载请注明“转自兴宁市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