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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建行是否违规,请广大网民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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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小编阿T | 发布于:2015-5-20 10:42|原作者: 阿四

楼主

本人属于已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金融消费者,于2015514日到中国建设银行梅州分行(下称建行)办理组合贷款业务时,信贷员明确表示:根据本人情况,应按建行的二套房贷款政策办理(建行的当前首套房贷款政策为首付三成,利率为基准或95折;二套房贷款政策为首付四成,利率为基准上浮10%)。

2014930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据此,本人认为建行业务违规,决定暂缓办理贷款业务。

2014515日上午,本人将情况反映至建行合规部,反映情况约一小时后,信贷部门人员致电向本人解释,因本人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部分被公积金中心认定为二套房,因此,商贷部分同样执行二套房政策。

本人不接受此解释,理由是建行和公积金中心为性质完全不同的机构,有不同的贷款政策和认定标准。公积金中心为政府下辖事业单位,执行住建部门的规定,目前对二套房执行认房不认贷;而建行属于商业银行,执行央行和银监会的“930”政策,应实行认贷不认房。因此,商业贷款部分必须给予本人首套房贷款政策,与公积金贷款部分如何认定、以何标准认定无关。

建行作为一个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无可厚非,但企业制定的政策首先要在各级政府允许的框架范围内,方为合理利润,方可经得起推敲。在当今党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和市委市政府都明确要求要满足居民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大环境下,建行抬高首改房客户的信贷门槛,加重客户的购房负担,涉嫌严重违反央行、银监会的规定,并与各级政府的指导精神背道而驰本人已实名向监管部门反映情况,在此也请广大网民来共同评判。


另:建行与本人购买的房子的开发商签订了封闭贷款协议,本人的商业贷款部分只能到建行办理。此种行为,使金融消费者失去了货比三家的权利,是否违规,也非常值得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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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小腰精 2015-5-19 23:13 沙发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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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四 2015-5-19 23:50 板凳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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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n779 2015-5-20 07:13 地板
不管怎么样我是支持弱势群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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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网友。 2015-5-20 08:54 1#
本帖最后由 时空网友。 于 2015-5-20 09:23 编辑

楼主应该投诉到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或者梅州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才有作用,到时空这里只是吹吹水,聊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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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阿_KKyCJ 2015-5-20 14:47 2#
支持执行国家相关部门购房政策,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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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随风浪子 2015-5-20 14:58 3#
楼主开发商给了你很大的优惠吗?怎么会有《封闭贷款协议》?商贷哪个行都可以的啊..不行就再找其他个楼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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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ms 2015-5-20 16:04 4#
支持楼主!所说的事情条理清楚,有理有据!但是要想具体的主管部门投诉才行,在时空网可以让大家评评理,但是无助事情的解决!
很多房地产商跟银行勾结,垄断某个楼盘,只能在某一个银行贷款,其他银行就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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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zplp 2015-5-22 18:45 5#
时空网友。 发表于 2015-5-20 08:54
楼主应该投诉到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或者梅州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才有作用,到时空这里只是吹吹水 ...

对各商业银行的投诉可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梅州监管分局(简称:梅州银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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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彤 2015-5-23 08:33 6#
事情还是好好地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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