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886| 评论: 4| 收藏:0
发布者: 管理员CC | 发布于:2015-5-5 14:20|原作者: 加加减减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经省政府同意,报教育部同意备案,日前省招生委员会发出《关于进一步调整广东省高考加分项目和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正式公布我省高考加分调整方案,并明确从2015年高考开始实施。 《通知》规定,从2015年起,我省高考加分只保留4个全国性加分项目: 一是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二是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三是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和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四是烈士子女。 加分的分值,除了烈士子女仍然保留20分以外,其他项目加分分值统一调整为5分。 《通知》取消了我省所有原地方性加分项目和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一是取消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汉族考生加分项目;二是取消因公牺牲及立个人一等功以上的军人、人民警察的子女加分项目;三是取消扶贫开发重点县考生加分项目。以上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由高校优先录取。四是取消了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从2015年起不再具有加分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