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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小编Lynn | 发布于:2014-12-22 22:13|原作者: 家在蕉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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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文化馆为全额拨款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城区群众文化活动和送戏下乡及各类宣传演出。为加强和充实我区文化工作队伍,以更好地开展辅导、宣传等服务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详见《2014年梅江区文化馆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2015年1月5日。

(六)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见附件2),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考代评的还需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等其他相关证书资料。《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两张同底小一寸照片,在国有单位工作的应聘者,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交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一审核。

面试准考证发放另行通知。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月5日—2015年1月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民主路井头街5号梅江区文化馆

联系电话:(0753)2196917

联系人:丘怀好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4、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以上的,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带好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

2、考试地点:梅江区文化馆1楼

3、考试方式:面试(实操)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若同一招聘岗位考生成绩相同的,则由专家另行出题考试。

4、考官将聘请专家组成。


四、体检

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期间,招聘单位应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本公告由梅州市梅江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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