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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梅县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检验我市防空警报设施性能和布局是否达到要求,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市人民政府定于2010年11月11 日在梅州城区(含梅县新县城)实施2010年防空警报试鸣。现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2010年11月 11日上午 9时30分至9时45分。 二、届时市区将启动固定警报器和移动警报器同时发放防空警报信号。 三、梅州电视台第一套(梅州-1)、第二套(梅州-2)和梅州人民广播电台两个频率(97.8兆赫和100.3兆赫)将通过画面、文字、声音同步发放防空警报信号。 四、中国移动梅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梅州市分公司和中国电信梅州分公司,将通过短信发送试鸣防空警报的信息。 五、此次防空警报试鸣,梅州电视台采用数字信号发放防空警报,范围波及全市数字电视用户,请广大市民不要惊慌,照常进行日常事务活动。 六、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预先警报:三长声,鸣36秒,停24 秒为一次,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连续短声,鸣6秒,停6秒为一次,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一长声,持续3分钟。 以上各种信号鸣响1次,持续时间为 15分钟。 特此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