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 管理员CC | 发布于:2014-8-6 21:16|原作者: 大辉狼001
这几年,之所以有去关注“郭美美事件”,老实说,我对“红十字会”没兴趣,对一般的小姑娘也没兴趣,最原始原因还是自己的雄性眼光作怪吧—不管她化妆有多浓,身材还是不错的。再加上她无所顾忌的高调炫富,这个女人确实足够引起关注。趁今晚有时间,就郭美美被捉以后的一系列事件,我表示几个观点: 一,对于郭美美对“红十字会”有关声名方面的损害,“红十字会”为什么一直没有采取法律行动?不要跟我说,“红十字会"是多么的注重人权、法制,没有收集完证据,所以没采取行动。我只想到两个原因:1,心里有鬼、底气不足;2,有其它利益集团把持。 二,中央电视台作为国家级电视台,在一个案件还没有经过法院审判、定案,就高调地播出参与案件的各个人物的采访报道,这明显的侵犯了人权,也侵犯了案件审判的公正性…… 三,中央电视台在报道中连郭美美的母、姨、舅都扒了出来,这对公民个人权利来说,简直是“伤天害理”的侵犯。这足以让人想起古代“株连九族”的刑罚,这在21世纪的今天还出现这种情形,简直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倒退…… 四,很多孩子失学没见中央电视台报道,很多病人没钱医病不见中央电视台报道……而一个靠“性交易”等等手段致富的90后女人,中央电视台却在连篇累牍的报道,甚至连嫖资都报道出来,我实在怀疑中央电视台的某些价值观取向。 五,广大民众除了会站在道德高度上厌恶、鄙视郭美美,竟然没有多少人能站在法律上、程序上去看待“郭美美事件”,说明我们这个民族离“文明”还有多远?! 六,只要还有点“独立思考”的人都应该知道,“郭美美事件”的浑水绝对不止这么深,且让我们静观事件的发展…… 说到这里,郭美美我就不批判了,因为有大把人批判。就让我以一句话结尾吧:限制公权,保护私权,这是一个法治社会的标志,而我们离那还很远! |
百叶窗 发表于 2014-8-5 22:33
其实这两件都是破事,拿出来说都是饭后闲话的调料而已,
1、红会曾经发表声明没有婊所说的“职位”,那么 ...
大辉狼001 发表于 2014-8-5 22:58
看来中国的法治建设要寄托在20年后,70后掌权了;或者30年后,80后掌权了;又或者40年后,90后掌权了…… ...
猫氏~物语 发表于 2014-8-5 23:27
感谢郭美美以身取义,让我们看到了天使背后的黑暗……
欺骗人民情感和金钱的组织或个人都应受到应有惩罚。 ...
我会很好的 发表于 2014-8-5 23:37
郭美美到底赚了谁的钱?这个问题不回答清楚,所有的质疑都是一头雾水。
笔者作为前投资银行家、现公益从业 ...
猫氏~物语 发表于 2014-8-5 23:39
水太深,不想看,不忍看,希望自己能简单淳朴的过完此生吧。
很自私对不对,呵呵!
准备睡了,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