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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管理员CC | 发布于:2014-5-5 17:53|原作者: 兔小兔
广东麓湖山文化产业园区位于世界客都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中国古村落”侨乡村麓湖山,由广东新金基文化创意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是集观光休闲度假、客家文化交流、世界动漫展示和文化商贸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高端文化旅游产业平台。 园区面积370公顷,海拔450米。周边山水环绕,古木葱茏,高峡平湖,鱼翔溪涧,鸟唱云天。原生态的岭南风光与美仑美奂的现代休闲建筑相得益彰。目前已开辟国际酒店,拥有可容200人就餐的中西餐宴会大厅和贵宾厢房、多功能会议厅及标准单人房、双人豪华房、总统套房和休闲木屋别墅百间,已开发麓湖山水系列生态景观、九湖胜景、杏花湾、百年客侨文化麓湖避暑山庄、客家风情美食竹楼、动漫大师工作室、自行车环湖游、山地体育运动场等,获评选为“梅州十八景”之一。为广大游客的健康、休闲、活力之旅提供一流服务。 为配合市、县关于加快绿色经济崛起,构建宜居城乡,提供市民享受低碳、休闲慢生活的优良环境,我们决定举办簏湖山庄休闲旅游摄影大赛。有关大赛事项如下:
二、作品题材:真实反映体现广东麓湖山文化产业园区内的亮丽风景及人文景观。照片必须真实反映原貌,后期可作适度的色彩、对比度等常规调整,不得改变原始影像。不收数码创意作品。参赛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和名誉权等法律责任问题由作者本人承担。 三、作品规格:一律为10寸,长幅作品比例(长边可以为25厘米)。投稿作品不限,组照作品不超过6张。并要求照片附上底片或原数码相片。 四、本大赛不收参赛费,参赛者需同意获奖作品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包括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再支付稿酬,著作权、署名权由作者保留,主办方必要时可引用作者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并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必要的修改和编辑。若选用落选作品按入选奖作品金额支付稿酬。 五、凡参赛者将视同承认本摄影大赛征稿章程中的规定,主办方对本次摄影大赛拥有最终解释权。 六、活动日期(历时三个月):2014年5月10日至2014年8月10日截稿。 1、本次大赛将评出获奖作品:
2、摄协会员凭主办方制作的摄影证进入景区创作。要听从 园区主办方规定安排的景点拍摄。(摄影证只能摄影师本人使用, 不得转借他人)。 七、作品交送地址: 梅县摄影家协会会址:梅县新县城府前大道88-11号(繁荣相馆) 八、联系人:叶繁荣
主办单位:广东麓湖山文化产业园区 协办单位:梅县区摄影家协会 网络媒体支持:梅州时空、天下客家摄影网 2014年5月5日 |